工作職責:
一、 保安主管在保安工作上負有具體的責任。
二、 協助行政部經理督導及教導各保安員工作。
三、 制定、部署保安部的工作計劃,督促各保安員的工作。
四、 執行公司傳達的各項工作及一般日常工作的跟進。
五、 主持保安工作會議,貫徹行政部經理的指令。
六、 定期安排培訓下屬及各部門員工對防盜、防火等方面的知識教育。
七、 安排體能訓練,保持員工經常處在最佳狀態工作。
八、 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反映租戶的意見及投訴。
九、 與部門經理商討編制有關緊急事故發生時的應急措施。
十、 須認識周圍環境,熟悉本公共設備的位置和保安監控的重點,以便執行工作。
十一、 做好全班的考勤工作、主持崗前訓示、檢查儀容儀表、分派崗哨有關工作。
十二、 加強與所屬管轄警區的警民關系,以便日后執行工作。